隐私政策
“SIA皮肤科 大田”(以下简称“本院”)高度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并遵守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本院通过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告知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将以何种用途和方式被使用,以及为保护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措施。
1.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2.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3. 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销毁程序及销毁方法
4.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设置、运营及拒绝相关事项
5.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法
6. 撤回同意的方法
7. 个人信息的提供及共享
8. 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及委托
9.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10. 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1. 方针变更的告知义务
1.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本院在网上注册会员及预约时,仅收集使用服务所需的最少个人信息。诊疗所需的必要信息根据《医疗法》,无需另行同意,通过填写诊疗卡进行收集。如需诊疗以外的附加服务(广告类),须另行填写收集及使用同意书;即使不填写同意书,也不会对诊疗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 必填项目: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地址、年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本院登记号、服务申请情况
- 健康信息:就诊信息、伤病信息、处方信息、诊疗信息
- 收费信息:发卡机构名称、卡号等刷卡支付授权信息
2.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① 必要
- 诊疗信息:提供用于诊断及治疗的诊疗服务,以及收费、结算及退款等医务行政服务
- 预约信息:用于诊疗预约、预约查询等其他服务使用时的本人确认程序
通过短信及社交媒体发送本院资讯、疾病信息等通知及问卷调查
- 其他:用于编制新服务开发所需的来院顾客分析资料
委托外部检验所需的基础资料
- 根据《消费者基本法》第52条收集消费者危害信息
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院使用条款的用户采取使用限制措施,防止及制裁包括不正当使用在内的妨碍服务顺利运营的行为,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及不正当使用,为纠纷调解保存记录,处理投诉等
② 选择
- 营销及宣传:发送本院资讯、诊疗项目及活动、个性化广告及营销、化妆品等广告宣传信息
3. 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销毁程序及销毁方法[保存及使用期限]
- 本院仅在法定期限内保存所收集的顾客个人信息(患者名册5年,诊疗记录10年),期满后从数据库中删除。但如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保存至该债权债务关系结清为止。
- 信息提供者要求删除个人信息时,立即删除。
但即使收集目的或提供目的已经实现,如根据《商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必要保存的,可保存个人信息。
*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相关记录:3年(《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
* 信用信息的收集、处理及使用等相关记录:3年(《信用信息使用及保护法》)
* 本人确认相关记录:6个月(《促进信息通信网络利用及信息保护法》)
[销毁程序及销毁方法]
- 销毁程序:法定保存期限届满后,按照下述方法立即销毁
- 销毁方法: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个人信息,采用无法恢复记录的技术方法删除;打印在纸张上的个人信息,使用碎纸机粉碎或焚烧销毁
- 顾客管理服务委托终止时:受托方须在2周内永久销毁相关文件及数据库数据
4.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设置、运营及拒绝相关事项
除上述个人信息外,本服务通过Cookie、像素标签(Pixel Tag)或网络信标(Web Beacon)及IP地址识别访问者,并用于以下目的。使用本院网站及服务即视为同意使用Cookie等技术。(Cookie是指网站或网站服务提供者向用户电脑中的网页浏览器发送的小型文本文件,可使网站或服务提供者的系统识别用户的浏览器,并存储和记忆特定信息。像素标签或网络信标是放置在网页或电子邮件中的透明图像,用于显示页面/图像是否已被查看,或指示浏览器显示其他服务器的内容。IP地址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分配给接入互联网的用户电脑等设备的在线地址信息。关于IP地址是否属于个人信息,各国看法不一。)
① 记住用户过去访问时使用的内容,在下次访问时提供更好的服务环境
② 分析服务访问流量,了解服务使用情况
③ 必要时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用于服务访问流量分析
④ 个性化广告及营销
⑤ 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院使用条款的用户采取使用限制措施,防止及制裁包括不正当使用在内的妨碍服务顺利运营的行为,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及不正当使用,为纠纷调解保存记录,处理投诉等
拒绝Cookie设置的方法
○ 例:您可以通过设置所使用网页浏览器的选项,允许所有Cookie、在每次存储Cookie时进行确认,或拒绝存储所有Cookie。设置方法示例(以Internet Explorer为例)
网页浏览器上方的“工具”>“Internet选项”>“隐私”
但如您拒绝安装Cookie,可能会影响服务的提供。
5.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法
未成年人的预约通过另行制定的、以未成年人易于理解的通俗语言编写的表格进行,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为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院向未成年人收集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最少信息,并按照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规定的方法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要求查阅、更正及删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如需查阅、更正或删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法定代理人可点击“修改会员信息”,经法定代理人确认程序后直接查阅、更正或删除,或通过书面、电话或传真等方式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本院将采取必要措施。
※ 依法必须保存的个人信息,即使提出要求,在保存期限内也无法修改或删除。
6. 撤回同意的方法
您可随时撤回在线预约时就选择性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及提供所作出的同意。通过书面、电话或传真等方式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后,本院将立即销毁您的个人信息等,采取必要措施。
7. 个人信息的提供及共享
除经您同意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本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超出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中告知的范围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或将其提供给他人或其他企业、机构。
- 根据《国民健康保险法》,为申请疗养给付费用向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提交诊疗记录
- 因统计编制、学术研究需要时,加工成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后提供
- 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应侦查机关要求提交等
8. 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及委托
本院就网上预约及短信通知服务业务,按如下方式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委托合同中规定确保个人信息得到安全管理的必要事项。
本院的个人信息受托处理机构及委托业务内容如下。
受托方:Wavecode株式会社、Sianext株式会社
委托业务内容:网站运营及管理、数据库管理及存储、发送本院资讯、诊疗项目及活动、个性化广告及营销、化妆品及化妆品活动等广告信息
个人信息保存及使用期限:至委托合同终止时为止
9.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Hwang Hyunseong
职位:代表院长
所属:SIA皮肤科 大田
电话:1544-9543
10. 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作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技术措施,本院配备了多种安全装置。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均通过防火墙等安全设备得到安全保护和管理。
此外,作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管理措施,本院制定了访问及管理用户个人信息所需的程序,将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人员限制在最低限度,并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同时,本院指定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使用者并为其分配密码,并定期更新。
11. 方针变更的告知义务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于2026年11月1日制定。如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安全技术的变化而对内容进行增加、删除及修改,本院将在变更后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施行前至少7天,通过本院网站公告变更理由及内容等。
公告日期:2026年11月1日
施行日期:2026年11月1日